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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17名业务员全部获得医药商品购销员证书

新闻来源:振誉药业 发布日期:2013-01-16 点击量:3140

本网讯(通讯员:罗菊花 编辑:刘雁河)

 

    根据GSP的有关规定:(1503条款:企业在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公司为提高业务员的销售水平,规范经营,经公司领导批准,由质管部负责办理,于2012年12月21日并安排公司17名业务员报名参加由海南省人事保障厅和海南省食品药品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共同举办的培训班,并于本月28日通过考试全部获得医药商品购销员证书。